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工程改造与加固分会
专家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工程改造与加固分会(以下简称“分会”)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工作,充分发挥技术咨询机构的作用,促进工程改造与加固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家组为咨询服务组织,在分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会专家组的管理。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四条 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 研讨分会的发展与规划;
(二) 为分会重大工作方案及标准编制提供意见指导;
(三) 担任分会组织的相关评比活动的评审工作;
(四) 为分会的各项主题研究及咨询项目提供支持;
(五) 主动宣传分会,扩大分会的影响力与权威性。
第五条 专家组成员工作范围:
(一)参与工程改造加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新施工技术的评审、评估、认证工作;
(二)参与工程改造与加固领域科研课题和重大事项的研究评审,为推动科技工作的开展提供信息和决策咨询;
(三)参与工程改造与加固试点示范工程的评审工作;
(四)参与工程改造与加固行业企业和个人评优评审工作;
(五)参与工程改造与加固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修订,进行技术咨询论证等工作;
(六)为工程改造与加固有关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供帮助;
(七)为工程改造与加固行业的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参加分会组织的工程改造与加固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九)参与工程改造与加固领域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 专家组成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党性修养;
(二)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履行专家职责、提出评价意见;
(三)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工程改造与加固行业内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愿为工程改造与加固行业发展服务;
(四)熟悉国家既有工程改造与加固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程序;
(五)积极参与既有工程改造与加固方面的业务活动,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 专家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向分会及其专家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在参与决策咨询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三)优先获取分会相关科技资料。
第八条 专家组成员应承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组管理办法;
(二)积极参加专家组的各项业务活动;
(三)向专家组提供相关专业的科技信息,提出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建议。
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
第九条 专家组成员的入选方式为单位推荐,分会专家组扩大会议审查、评审通过后聘任。
第十条 专家组内部设立专家组组长1名、副组长若干名。主要负责专家组发展方向研究及各项内部工作决议。专家组组长、副组长由分会推荐,经过专家组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 专家组在决策咨询活动中应遵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的原则。
第十二条 未经专家组许可,专家组成员不得以专家组的名义组织任何活动。
第十三条 专家组在咨询、评审等活动中,不得超越政策规定收受报酬和其他礼品。
第十四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的专家组成员,予以除名。,,,
第十五条 专家组成员的日常联络和工作协调由分会秘书处和专家组办公室负责。
第十六条 专家组每年度至少召开1次专家会议。会议由分会秘书处和专家组管理办公室组织召开,会议内容根据成员单位的需求拟定。
第十七条 专家组成员聘期四年。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分会秘书处负责解释说明。
申请加入专家组,请下载并填写 专家信息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