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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标准》即将开始实施

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会同高校、设计、科研、保险、消防、检测等18家单位修订的《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标准》T/CECS 252-2019,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原《火灾后建筑结构鉴定标准》CECS 252:2009同时废止。

2019版《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标准》共分七章和九个附录。那么,2019版标准和2009版标准主要有哪些区别呢?

一、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大

适用范围扩大到工程结构火灾后的鉴定,结构类型增加了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木结构和钢-混组合结构。

二、调整了部分评级标准和系数

1)调整了初步鉴定和详细鉴定的评级标准;

2)调整了高温冷却后混凝土弹性模量、钢筋与混凝土粘结强度折减系数;

3)调整了高温冷却后钢结构钢材屈服强度折减系数、增加了高温冷却后高强度螺栓、焊缝的强度折减系数。

三、增加了部分方法与系数

1)增加了砌体结构构件受火灾后表面温度的推断方法;

2)增加了火灾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和钢-混组合结构构件的鉴定评级内容,并调整了部分原有结构构件鉴定评级的内容;

3)增加了高温冷却后高强混凝土、高强钢筋的强度折减系数;

4)增加了火灾后预应力钢绞线剩余应力测试方法;

5)增加了高温冷却后预应力钢丝和钢绞线的强度折减系数;

6)增加了高温冷却后高强螺栓预拉力折减系数。

2020年04月1日开始,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等相关文件应按2019版标准实施!